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余燕明北京报道
今年,全国多地先后发文鼓励农村居民到县城居住,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奖励。
近日,安徽省潜山市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除了提供人才购房补贴、支持合理购房需求、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等支持政策,其中还有一条重要的政策内容,就是“鼓励农民进城落户”。
根据此次出台的有关政策,潜山市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
同时,潜山市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在江苏省扬州市的宝应县,今年初,当地也印发了《关于鼓励农村居民到县城居住的实施办法》,其鼓励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房。
根据政策内容,农村居民在宝应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含二手房),并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配合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及相关建(构)筑物的,按房屋实际面积分档予以奖励。
其中,农村宅基地房屋面积平方米以下的,扬州市对农民奖励23万元/户;房屋面积~平方米的,奖励25万元/户;房屋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奖励27万元/户。奖励总额中含宅基地有偿退出一次性补偿5万元/户。
值得注意的是,宝应县向退出宅基地农民发放的所有奖励,均以结算凭证(房票)予以结算,且退出宅基地农民在县城新购商品房总价原则上须大于结算凭证总额的1.5倍。
除了安徽潜山、扬州宝应,据记者了解,吉林省延吉市、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贵州省遵义市等多地都在今年陆续发文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政策。
今年2月份,吉林省延吉市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补贴的实施方案,在年对农民购买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楼房给予补贴。
其中包括对农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政府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的额度全额给予补贴;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延吉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有意愿、诚信度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额外1~2个百分点的折扣优惠或总房款减免优惠。
据记者了解,去年底,吉林省住建厅专门召开了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试点工作会议,当地市县由住建部门为此成立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支持农民进城买房。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凡是符合年度农房改善政策的农户,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农房改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重复享受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落户购房补贴等政策。
此外,在阜宁县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满6个月并进县城购房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久前,遵义市住建局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
遵义市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
同时,遵义市还要求各银行机构要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购房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市、区)政府可以采取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以使农民工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工,持有房产所在地居住证的可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