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2日公布信息:年2月11日14—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活动区域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征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情况公示如下:病例朱某红,女,49岁,现居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龙华山水小区,系1月31日确诊病例朱某萍(武汉来遵人员)之妹。1月21日—28日期间与姐姐朱某萍及父亲朱某运(1月31日确诊病例)、母亲陈某芳(1月31日确诊病例)在红花岗区中华办凤朝门社区父母家中共同生活,每天晚上乘自驾车回汇川区上海路龙华山水小区自己家中居住。1月22日10:00到红花岗区海龙镇派出所旁花卉公司买花,18:00与朋友在汇川区高桥北门堤都附近酒楼就餐。1月23日10:00在汇川区老医专菜市场买菜。因属于武汉返遵人员密切接触者,1月29日到红花岗区指定场所隔离观察。2月7医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8日转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居)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遵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13日
来源遵义发布
编辑王琳
编审杨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