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阳晚报
军队院校(军籍生)、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
1.报考军队院校(军籍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年8月31日),未婚。军队院校(军籍生)要进行面试、体检及政治考核,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院校(军籍生)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欲报考军队院校(军籍生)的考生要在面试、体检前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参加考核,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通过,均不能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
2.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欲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
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且上面试线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未婚,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4.报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学(面向民航公安机关就业)(简称空警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提前批次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参加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且合格,同时通过空警专业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空警专业体检合格名单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公示。空警专业体检的时间、地点与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一致;空警作为特殊警种,对身体条件要求较高,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空勤人员体检标准。空警体检标准请考生
招飞院校招生
1.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空军招飞检测合格的高中毕业男生方可报考,其他考生不能报考,语种限英语、俄语。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报考。报考条件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定向招生
1.国家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七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国家公费师范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院校招收普通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两所院校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
文史、理工普通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批次录取;体育、艺术类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本科”和“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录取。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在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公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优师专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今年有八所师范院校(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省直属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在我省招收优师专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地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3.非西藏生定藏就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除填写《贵州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考生须将《贵州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交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再将《贵州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高校在我省的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年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81号)规定,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将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免费医学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区域考生,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我省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贵州省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本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分配到各县,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后,如定向县生源不足,将进行补报志愿,全省具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补报。补报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向县户籍考生;如定向县生源仍不足,将从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中录取;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不足的,将在全省所有补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报考免费医学本科定向生的考生,须在年6月2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根据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被本校拟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本批次录取规定的时间(接到拟录取院校通知后第二天工作时间)与定向县(市、区、特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网址: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分省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若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院校则无法提交。未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艺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照院校要求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及“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比例投档。
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如取得一个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可在同一批次中填报使用该合格成绩的相应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录取原则、学费及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器乐统考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小方向统考成绩投档。
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填报其他音乐类的相应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