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启动年大督查以来,各督查组明察暗访,大动作不断。
9月3日晚,贵州遵义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对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在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督查中,发现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存在乱收费问题,进行处理,其中6名领导被免职。
通报称,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共遵义市委常委会于9月3日研究决定:
免去李书江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书记、局长职务;
免去叶栋仙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竑遵义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吕相平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肖*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彭蜀涛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和价格管理科科长职务。
遵义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市纪委、市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调查,根据情节和影响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原来,8月底,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在对贵州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走访发现,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的群众,必须在一个收费窗口交纳20元的费用。这20元到底收的是什么费用,谁收的,用来做什么的呢?
据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成员李坚高介绍,这20元“收的是代理服务费。标注(备注)里面有的写的是档案费,有的写的是代理费。”
随后,督查人员从这张20元的收费单据开始核查,发现相关费用并不是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收取的,而是由一家企业收取的,该收费项目不在国家公布的目录里,属于强制性的乱收费。仅年1月至7月,这家企业就收取了.3万余元。
“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这些钱(收费)是不符合规定的,我们从收费的凭证来看,它是一家住建局下面的国有企业,它收取这个费用,并不是老百姓自愿(缴纳)的一种行为,同样也不是在我们不动产登记大厅的收费目录里面,这是违反规定的。”李坚高称。
督查人员还发现,这家由遵义市住建局下属的二级单位成立的国有企业,一直与住建局混编混用。不仅办公地点混用,该企业还派出了十几名工作人员在住建局的相关科室帮助办理业务,甚至,住建局与该企业的财务竟然也是混用的。
李坚高暗访发现,“(企业收取)中间大部分的资金使用,是用于住建局的各类管理费用支出,当然也有部分是企业部分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以外,其余的钱(资金)主要是由住建局来支配,同时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都是由住建局局领导签字支出(报销)的,所有的支配权是在住建局。这个问题(做法)是违反规定的。”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专门约谈了遵义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府分管领导,督促遵义市进一步深入核查,彻底查清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月3日,遵义市委召开常委会,作出了上述研究决定,6人被免职,其中包括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副局长。
“*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