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年城市(县城)排水防涝
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贵阳市综合行*执法局,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水务局,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制,落实城市(县城)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城建函〔〕20号)部署要求,现将年全省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应急管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县城)发生内涝灾害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贵州省年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市州级)
2.贵州省年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县区级)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5月16日
来源贵州省住建厅网站
编辑李劼
二审杨韬
三审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