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红花岗区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增加红花岗区5个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15号;
2.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新街B1栋2单元室;
3.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集镇小区14号;
4.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蔺家坡32栋1单元室;
5.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东都金麟府北苑68栋25—2室。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花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
年11月18日
来源多彩红花岗
编辑胡岚
二审胡锐
三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