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偷渡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遵义市疫情防控,坚决打击整治偷渡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防控境外输入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当前,境外疫情仍呈爆发式增长,偷渡出入境将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和危害。同时,偷渡出入境人员在境外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护、生命健康得不到保证,且其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整治偷渡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中来,自己不参与并劝导近亲属不参与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偷渡返回人员及其近亲属要立即主动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村居(社区)报告,劝导偷渡出境人员走正规渠道入境并提前向属地村居(社区)申报。对主动报告、投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偷渡人员近亲属报告的,视为主动报告、投案。“偷渡”人员要自觉严格落实“14+14+5”(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服务措施,居家隔离期间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属村居(社区)报告。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非法出入境人员和线索的,要立即向属地公安部门或村居(社区)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不低于元人民币的奖励,相关部门将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依法严厉打击偷渡人员以及组织、协助、容留偷渡者人员,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开展侦查,并深挖幕后组织者、运送者。
各地举报
仁怀市:;
赤水市:;
习水县:;
湄潭县:;
凤冈县:;
余庆县:;
务川县:;
正安县:;
道真县:;
桐梓县:;
绥阳县:;
汇川区:;
播州区:;
红花岗区:,;
新蒲新区:。
遵义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11日
来源遵义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劼
编审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