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4日至4月23日,贵州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遵义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程受理群众投诉,共分为查阅资料、下沉督察和梳理汇总三个阶段。督察组以*委*府学习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为主线,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督察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贵州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逐一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完成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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