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出台《红花岗区优化营商环境12条》,直击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问题,不遮不掩、破立并举,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升到*策措施,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约束力。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号)提出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红花岗区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策文件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区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抓好关键点、加强着力点,以“办事不求人”为总体目标,开展“能力提升周”“服务上门月”等活动,提高全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附:红花岗区优化营商环境12条
红花岗区优化营商环境12条
为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特制定红花岗区优化营商环境12条。
1.设立“红花岗区营商环境日”。将每年农历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定为“红花岗区营商环境日”,表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的负面案例。
2.开展“*务服务能力提升周”活动。将每年3月第一个周定为“*务服务能力提升周”,针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