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的公告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旺季,为有效预防误采误食野生菌中*事件发生,切实加强以食用野生菌中*为重点的预防处置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义市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特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公告: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超市、农贸市场、集市等严禁销售野生菌;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菌,一经查获将严肃处理,造成人身伤害,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食堂、幼儿园、旅游景区供餐单位、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事件发生。
四、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症状,医院就诊。对于情况紧急或者在等待就医过程中的患者,如果以上反应是在6小时内发生的,*素仍然停留在胃里,还未被吸收到血液中,可以先采取催吐、导泻的方法(如喝大量的淡盐水或服催吐药物等)使*素尽快排出体外。
遵义市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特此公告
遵义市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年7月2日
来源:遵义发布编辑:卢佳责编:路明编审:刘苧忆RECOMMEND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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