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经遵义市监察委员会批准,红花岗区监察委员会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书记、局长唐龙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据悉,红花岗区监察委员会于1月19日挂牌成立,并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仅5天后,便实施对唐龙采取留置措施。按规定,红花岗区监察委员会向唐龙宣布了留置决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此案为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唐龙,39岁,布依族,遵义市人,大学学历。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年12月至年8月,在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其间:年6月至年8月借调至红花岗区*府办公室工作);
年8月至年12月,任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委委员、副镇长;年12月至年9月,任红花岗区工商联(总商会)*组成员、副主席(副会长);
年9月至年5月,任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委员、副局长;年5月至今,任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书记、局长。
来源:遵义晚报编辑:张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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