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年2月3日起,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