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0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下是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
遵义师范学院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纪、*纪处分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6号遵义师范学院行*楼)报名或发送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到:zysyrcb
《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由于面向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人事处、相关学院及分管校领导三方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和综合素质(含科研水平)的面试(考核)组成。
(1)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参加,并从全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确定面试(考核)组成员名单。面试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情况,结合其前期工作情况和学术积累情况,提出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采取讲座或试讲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比40%。
(3)综合素质(含科研水平)的面试(考核)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比60%(科研水平占40%,综合素质占20%)。
3、学校审核
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报校*委会审核。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复查一次。
(五)考察(*审)
1、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审对象。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2、在考察(*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1、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审批
1、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的待遇
(1)人才引进费
1、领*人才提供丰厚待遇及配套科研经费,具体面议。
2、引进博士可与学校签订8年服务期,学校根据人才类别的不同提供人才引进费30—80万(含遵义市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策中给予的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分批次发放。
(2)科研支持
根据引进人才到校后申报科研课题的情况,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同时创造条件,给引进博士提供相应科研平台。学校为引进博士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相应类别的项目启动经费:
1、一类:10—30万元(文科)、15—40万元(理工科);
2、二类:5—20万元(文科)、10—30万元(理工科);
3、三类:5—10万元(文科)、10—20万元(理工科);
引进博士以科研立项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处申请课题研究启动经费,通过项目评审结题。
(3)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遵义市及学校的相关*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签订8年服务期的博士,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每月享受元的高级人才津贴。但需在工作3年内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副高任职资格的,改为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28927(遵义师范学院纪委);-(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附件:遵义师范学院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