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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办发〔〕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3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五大队,2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具体工作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热爱公安及警辅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4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4月18及以后出生),遵义市公安机关年12月10日前入职的在职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高要求:男cm及以上、女cm及以上。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嫖娼、*博受到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年9月1日前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19日09:00至年4月21日17:00。报名网址: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对符合招聘职位备注中要求的其余事项,须在报名表中进行说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后果由报考人自己承担;
(5)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任何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考试。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畅通,如因考生电话长时间关机或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收取元报名费,年4月21日22:00时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酌情研究调整。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年4月22日上午9:00至年4月23日下午18:00。
五、考试
(一)笔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30%)
1.笔试时间:年4月24日9:00-11:0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年4月24日14:30-16:30;
2.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岗位代码01、07、08、09岗位人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0%;01、09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计算机应用等内容,07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摩托车驾驶技能等内容,08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现场明确测试内容。
4.笔试科目及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总分值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5.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考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未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试(30%)
1.体能测试时间:年4月25日8:00开始;
2.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测试对象: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
4测试内容共三项:
第一项:立定跳远(分值分)(此项测试机会为两次,取最高成绩)
第二项:4×10米往返跑(分值分)(此项测试机会为两次,取最高成绩)
第三项:男性0米跑、女性米跑(分值分)
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3。记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年龄分组与考生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按照年4月24日为年龄分段截止日期;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立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2.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与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
4.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并书面承诺在年9月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7.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40%)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2.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视作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3:1比例的,最低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总分分。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加分
(1)加分*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近五年内,荣获遵义市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0.5分;荣获贵州省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1分。
2.个人代表遵义市公安机关获得表彰或奖项(含相应层级比赛活动)的:获得市级*府或市级行*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1分;获得省级*府或省级行*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3.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0.5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5年不足6年的,加1.5分;连续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加2分(截止至年4月30日计算)。
4.退伍*人荣立个人嘉奖的,加0.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1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加2分;具备射击、排爆、散打等相关*事技能并参加旅团级以上(含旅团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1分;参加战区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B办公室/遵南大道)进行加分审查,经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加分)×(30%)+体能×(30%)+面试×(40%)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六、体检
1.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通知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号)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规定时间内材料不能交齐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审对象中,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16号)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各按基本工资的6%缴纳,上级有新的相关*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策规定的其他工资待遇;
十、纪律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从境外、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的参考人员,需提供返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参考人员,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2、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处理。
5、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6、报名成功后,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工室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
(*策方面:公告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
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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