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
一位年轻的妈妈独自驾车上路
因约3岁孩子哭闹不止
停车高速应急车道安抚孩子
遵义高速民警发现后
化身“代驾”
第一时间帮助她开车脱离险境
并将母子俩平安护送出高速路口
▲民警把刘女士送出高速路
当日下午16:30分许,遵义高速交警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KM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打开双闪,行驶到应急车道上停下。民警见状上前向驾驶员了解情况,该车司机是一名年轻女士,还带着一名约3岁的孩童,孩童在后座上哭闹着,车内车外没有其他人。
民警了解到,这名女子姓刘,当天她驾驶着车带上孩子从遵义出发,经桐梓回习水,并约定在桐梓楚米收费站等她,帮她驾车。
"孩子一直都在睡觉,快下站了,突然醒了哭闹起来,越哭越厉害。"刘女士说,随即,她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准备哄孩子。
民警将母子送出高速通过对话,民警发现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非常薄弱,考虑到在高速上停车很危险,民警决定给刘女士当代驾,让她安心在后排陪孩子。
随后,民警驾驶着刘女士的轿车,载着母子俩驶向7公里外的楚米收费站,在该站将车辆交给前来迎接刘女士的朋友。
在这过程中
民警郑重告诉刘女士:
高速公路停车非常危险
且非紧急情况下
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是违法行为
最后
民警对刘女士搭载儿童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以及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违法停车哄孩子的行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那么问题来了刘女士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哄孩子属于紧急情况吗?请看↓↓↓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它车辆在非紧急状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
至于什么才是紧急情况,交警提醒: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或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才能够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除此之外其它情况下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
而这些常规被司机朋友们自认为是紧急情况的“犯困了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换驾驶员”、“设导航查地图”接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等等都不属于紧急情况,以上行为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都属于违法的。
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应该怎么做?
如果确实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雾等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将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适当提升到米以上,并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电话,请求援助。
特别注意
一、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二、停车后车内乘客禁止继续待在车内,应该下车转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
三、选择应急车道停靠时,应尽可能的避免在转弯路段。
最后小警特别提醒
为了孩子的安全,车辆前排不得搭乘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后排搭载儿童出行时应有大人陪同,并按规定使用专用儿童安全座椅。近日热点后备箱变“豪华大床”?交警:醒醒!
“我喝了红牛、嚼了槟榔,我清醒的!”
酒后不叫代驾,将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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