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充实、优化汇川区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汇川区外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职位
计划选调教师6名,其中高中1名、初中2名、小学3名。职位详见《汇川区年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汇川区外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5.身体健康,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9.现任教学科与报考职位学科必须一致,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低学段不得报考高学段。
10.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正式在编教师教龄(年3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11.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汇川区内*府办学校在编教职工。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受到过*纪、*纪处分的。
5.正在立案审查的。
6.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7.见习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定级任职的。
8.无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9.患有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
10.不能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11.不符合选调对象、选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0日(9:00-16: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1)《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3)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4)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学段、学科证明原件1份。
(5)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该证明可延迟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6)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或提供原件审验。
(7)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毕业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教师资格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0)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
其他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及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内容包括: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任教学段学科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时间:年3月13日上午9∶00开始。
考试地点:遵义市汇川区第十小学。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试成绩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
六、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末位并列或递补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资格复审对象或递补对象。
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复审结果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本人放弃体检、因本人原因不能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轮。递补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
八、考察
考察由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治问题上不能与*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
(五)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
(六)经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研究确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个人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不列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调动
由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选,在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和办理调动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
在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从重查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须带上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在选调工作中,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坚持佩戴口罩,不交头接耳、不聚集、不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讲究个人卫生,身体不适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近期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进入活动地点前,须出示健康绿码,凡有贵州省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7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由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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