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报名网站(网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两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经市中院*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98名,其中: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10名、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名、汇川区人民法院10名、播州区人民法院26名、桐梓县人民法院3名、湄潭县人民法院6名、凤冈县人民法院4名、余庆县人民法院2名、绥阳县人民法院8名、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5名、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4名,共11家法院。各法院招聘计划详见《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3月1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3月2日及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遵义市所辖县、区(市)的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留校)察看、开除(*籍、学籍)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与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同场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
1.注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年遵义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标准尺寸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像素×高像素);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30KB≤文件大小≤KB。照片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注意: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此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在年3月11日12:00前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报考法院*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报考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报名成功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报考信息有误的,均不再接受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资格审查时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甚至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将在面试前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法院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不实报考申请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招聘计划调整。同一法院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总体未形成竞争性差额的,经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减少、取消招聘计划,并于年3月11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
4.网上打印《机考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年3月18日9:00—3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机考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字迹、照片清晰)。《机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机考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同场依次进行,先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满分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用电子化考试,考生需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80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2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60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满分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1段录音,时长为12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治和判决文书两段内容,语速分别为50字/分钟和60字/分钟。考生登录答题系统后正式开考前将提供3分钟的设备测试时间,考生可选择输入法、调整耳机音量;正式开始考试后,将自动播放音频文件,默认使用考生选择的输入法和音量;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严禁考生自行携带耳机、键盘、速录机,测试电脑预装搜狗全拼、QQ全拼、谷歌双拼、搜狗五笔、极品五笔,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注意:录入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0%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录入速度50字/分钟且准确率90%为60分)。未达到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岗位基础知识、速录技能测试的考试时间为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机考准考证》。
4.考生参加考试要求:
考前,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留3个月备查。
考试当天,考生参加机考除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机考准考证》和《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外,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①“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②“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③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④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按照年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有关地区来黔人员防疫要求如下:
①28天内(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境外来的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
③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④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后,需要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按照准考证要求尽早达到考点,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6)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7)考生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年3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比例折算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后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据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各招聘法院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审查人数1:3比例以内的人员(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由招聘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减招聘计划。
注意: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将于年3月24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9:00-12:00、14: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前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近三个月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信息表上填报项目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由招聘法院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法院在规定时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各招聘法院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减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1.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及参加面试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所在地(详细地址见《面试准考证》)。
注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分。
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
(六)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组织实施,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书面向报考法院*治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审对象。*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有关情况。*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报考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人选和公示
经考试、体检、*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法院*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招聘法院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后,通知各招聘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法院根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治部批复,通知聘用人员报到,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关待遇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递补
自本次招聘结束至下一批遵义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发布前一日,各招聘法院出现劳动合同制人员离职情形的,有关法院可在参加本次考试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组织体检、*审、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有关法院提出递补申请,经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项工作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指导、监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遵义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计划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以及相关人员名单等,均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在《报名信息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者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在考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聚集、扎堆交流。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公告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及故障咨询,招聘*策咨询及网上报名关键信息修改请联系招聘法院*治部)
附件:1.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2.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3.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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