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管干部、*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44名(其中医师32名,护士5名,医技3名,专技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7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本硕连读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九)凡要求有2年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截止时间按年12月31日计算。
(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香港、澳门学历者,不作外语要求。
(十一)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