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根据《务川自治县公安辅警改革工作方案》《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务川公安工作实际,经县人民*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务川自治县户籍或务川自治县生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年11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4)学历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工作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
(6)身心健康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表述不妥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强制隔离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类别、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如实填写《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英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4.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年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8: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
5.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元,于年12月1日9:00至12月2日16: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除职位代码“01、02”职位外,其余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6.网上打印准考证:年12月3日9:00至12月4日17:00期间,报名成功缴费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贯穿考试全过程,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12月5日9:00-11:30
2.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满分为分。笔试成绩将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除报考01、02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外,其余职位报考的考生,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含)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2)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方式
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审查时间:年12月14日、15日9:00-17:00
(2)审查地点: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3)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考生须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获奖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的加1分、四级的加2分;
(2)退役*人加1分;
(3)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得C证及以上人员加2分。
6.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年12月19日上午10:00
2.面试地点:务川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面试对象:报考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职位的考生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内容: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处置能力等;
7.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五)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对象:报考01、02职位的考生
4.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
5.测试成绩: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测试内容:考查考生是否能熟练掌握该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
7.成绩公示: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年12月20日9:00-17:00
2.体能测试地点:务川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体能测试项目:男子0米跑、女子米跑
4.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还需缴纳12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费用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缴纳;
5.体能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采取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按零分计算。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七)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体能成绩*10%+加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成绩公示:总成绩将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工作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情况、征信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治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遵义市人社通〔〕16号)及《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遇*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策为准。
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八、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管理。
经以上程序聘用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岗位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九、监督及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2.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平安务川”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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