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年8月20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乐陵市**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往年在本院有应聘不良记录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时,不统一回复,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年8月20日—8月28日(上午8:00—11点:30下午2:30—6:00)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乐陵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乐陵市安居路71号院内西二楼)。
2、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的,报名人员须将《乐陵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lfbygkzp
l63.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为实用型人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乐陵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