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张,医院共设有43个科室,其中儿内科重症监护室(PICU)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产科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新生儿科、儿保科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妇科、乳腺外科、儿外科、妇保科、医院重点科室;儿童眼科、儿童耳鼻喉科、医院特色科室。
医院正在实施整体外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项目,新医院占地.5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张,新医院将围绕“三个医学中心”进行建设,即:围产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和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通过具有鲜明特色的医疗与保健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新医院成为广大妇女、医院,新医院建成后医院、地标性建筑,成为自治区妇、医院,新医院正在陆续搬迁中。
二、招聘计划
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7人(列入编制)。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年7月31日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年7月15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