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我院将于近期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到我院工作。根据三亚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的《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实施方案》(三府办〔〕号)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府办〔〕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聘用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所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医院的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龄要求:医生、医技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初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护理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行*后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殊岗位年龄要求详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年龄测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