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年,年被自治区卫生厅评定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年正式挂牌升级为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年2月与中卫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整合为中卫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本着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不断拓展妇幼健康新业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妇幼健康新需求,使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经市*府批准,我院投资约万元,在原址新建了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综合楼,将于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为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岗位人才结构,医院发展规划,决定对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专业
招聘人数
报考条件
1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持执业助理医师证者,年龄35岁及以下;全日制专科学历持执业医师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2
口腔医学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持执业助理医师证者,年龄35岁及以下
3
中医
(中西医结合)
4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及以下;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须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
4
预防医学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及以下;持执业医师证者优先
5
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及以下,有医院网络管理或信息化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专业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具有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
3、身心健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情况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中卫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区办公室)。报名者填写《中卫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年5月22日)起,至年5月31日(节假日不安排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核
1、地点:中卫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区办公室
2、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时,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携带1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3、经资格审核和初步面试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时间。
(三)笔试、面试、考察
1.考试(总分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总分分):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察:通过笔试、面试拟录用者,我中心组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不同方式对其在原单位或者实习单位的表现进行考察,确有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健康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录用
对考核成绩合格且通过健康体检的应聘人员,经我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在我中心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合同签订及试用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一经录用,医院综合改革要求,成为我中心备案人员,享受同工同酬薪酬待遇。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