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对口。
3.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其中,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岗位要求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年12月18日。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考察前出具。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规培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年1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38个,招聘岗位详见《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潍坊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