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年市委市*府为民实事工程,切实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结合本系统实际,决定面向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按需配置的原则。
(三)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选拔部分科室负责人和基础医务人员为关键,适量引进紧缺岗位人才为补充。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4月17日后出生)。其中,专业技术类岗位(护理岗位除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4月17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年4月17日后出生);行*管理类岗位年龄放宽至50周岁(年4月17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尚在试用期内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策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年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本人如实填写《年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职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由任职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由启东市卫健委人事科依据本公告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1楼室。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1.笔试为闭卷考试。岗位代码“3-22”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分。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匹配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岗位代码“1-2”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岗位代码“3-22”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1.组织考察。由启东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启东市卫健委*委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