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管理办法》和年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安康市卫健委批准,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年拟公开招聘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护理:15名
助产:1名
功能科(医学影像技术):1名
药房(临床药学):1名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策。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护理、助产岗位年龄24周岁以下(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功能科(医为影像技术)、药房(临床药师)年龄26周岁以下(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护理: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且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6岁。
2.助产: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且在助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岁。
3.医学影像技术: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4.临床药学: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年6月10日至16日)
分别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