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批准设立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辽宁省盘锦市工商行*管理局等第三批20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年6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现将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办公地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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