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经院*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招聘52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相关事宜向报考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报名缴费确认
1、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2、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确认并缴纳元报名费,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报名费缴纳至指定账户,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本人,未明确备注的视为未缴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年7月6日09:00—7月10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
开户名称:贵州省兴黔宏智人才大市场有限公司
帐???号: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发放时间:年7月14日09:00—7月15日16:00,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未携带准考证,导致不能参与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2、考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双证”缺一不可;
3、考试内容:医疗相关基础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如同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则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2、面试要求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依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考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试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上岗试用,拟聘人医院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方能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要求
根据《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防控标准,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按照以下标准开展考前自我核查和检测,相关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14天内有武汉市、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过境、经停除外):
目前,中高风险地区指北京市,若在考前出现其他地区转为中高风险地区,则相关地区报考人员同样按照以下疫情防控标准实施,同时来黔前须进行个人申报(申报联系方式详见“四、联系咨询”)。
1、持有健康绿码、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和来黔前7天内合法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的:到达贵州后,需在贵州省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持来黔前7天合法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和贵州当地指定核酸检测机构的阴性合法证明(共2份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绿码、国务院行程卡绿码,或无来黔前7天内合法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的,到达贵州后,一律需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持在贵州当地指定核酸检测机构的2次阴性合法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特别提醒:若报考人员在考试前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或考试当天不能按规定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14天内有湖北省(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过境、经停除外):
1、来黔前须进行个人申报(申报联系方式详见“四、联系咨询”),持有国务院行程卡绿码、贵州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但当天须持来黔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考场参加考试。
2、无核酸检测报告的,须在贵州省指定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考试当天持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特别提醒:若报考人员在考试前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或考试当天不能按规定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贵州省内报考人员及其他低风险地区报考人员:
1、在考试当天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同时扫国务院行程码以确保14天内行程中未有经过或进入中高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省其他区域停留的行程,经过体温测量无异常、现场无异常症状后则可正常参加考试。
2、贵州省内报考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武汉及湖北省其他区域行程的,需按照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要求第(一)、(二)点执行。
三、贵州省可接受个人检测的定点核酸检测机构
(一)医疗机构:20个
序号
机构名称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
贵阳市
冯老师
2
医院
贵阳市
张老师
3
医院
贵阳市
秦老师
4
医院
贵阳市
易老师
-
5
医院
贵阳市
*老师
6
医院
贵阳市
曹老师
7
医院
遵义市
向老师
-
8
医院
遵义市
马老师
9
医院
遵义市
查老师
10
医院
六盘水市
李老师
11
医院
安顺市
孙老师
12
贵航集团医院
安顺市
邹老师
13
医院
毕节市
曾老师
14
医院
毕节市
张老师
15
医院
铜仁市
祝老师
16
贵州医院
黔东南州
王老师
17
医院
黔东南州
付老师
18
贵州医院
黔南州
卢老师
19
医院
黔南州
林老师
20
医院
黔西南州
冯老师
(二)独立设置医学检验机构:3个
序号
机构名称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贵阳凯普医学检验所
贵阳市
刘老师
2
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贵阳市
兰老师
3
贵阳锐翌医学检测中心
贵阳市
韦老师
注: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请提前自行咨询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因未提前咨询检测机构、未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导致考试当天不能按规定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得隐瞒行程,否则取消本次招录资格。
四、联系咨询
(一)考试相关问题
-蒋老师、-杨老师
(二)疫情防控相关
-冯老师、-周老师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在考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聚集、扎堆交流,对不听劝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作出不予聘用处理。
附件: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公示表.xlsx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