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临床科室用人之急,医院整体服务功能,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经院*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合同制医务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医院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院*委的领导、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为确保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8名,其中临床医师27名,检验师2名,影像医师1名,护士8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医院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见附件2)。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历学位、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体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临床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及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及后出生)。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身体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人员;
4.医院用人之急,一经试用合格,需及时投入临床一线工作,因此尚在妊娠期、哺乳期、一年内有生育意愿以及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倒晚夜班者暂不接受报名。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严格遵守我院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自门诊进入院内。报名工作在院纪委的指导监督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人事劳资科、医教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医院远程医疗中心一楼大厅(球场旁);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医院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方案》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方案》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元。
6.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作出承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考生要亲笔签名(由代报人签名的视为考生本人签名),对承诺的事项负责,若有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医院远程医疗中心一楼大厅。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