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医院始建于年,原址位于红花岗区海龙镇,原名遵义市精神病防治院(医院第一分院),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遵义市红花岗医院,年5月更名为遵义市红医院,系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年3月被国家确定为《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执行单位》,年被贵州省确定为六种重大疾病诊疗单位之一。
医院年争取到中央预算项目内投资项目,新院选址位于红花岗区深溪镇深溪工业大道,年开工建设,年竣工,年4月整体搬迁新院。医院占地43.8亩,建筑面积㎡,编制床位张,现开放床位张,现有职工85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硕士研究生4人,中级职称12人,精神科医生13人。精神科医生医院、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进修学习1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医院以治疗重性精神类疾病为主,对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抑郁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类疾病有较好的诊疗效果。内设音乐治疗室、工娱治疗室、健身房、篮球场,塑胶运动场等,配套设施齐全,绿化率达40%以上,东抵深溪古镇,西与深溪湿地公园相邻,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是一所集治疗、康医院。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医院办公室递交简历及应聘职位所需相关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方能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由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命题,面试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总分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笔试、面试之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如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招考人数,总分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束的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