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办发〔〕21号)文件精神,并报经新蒲新区*工委、管委会及遵义市公安局同意,结合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年12月10日前入职的辅警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工作证明年限界定时间以年12月9日为截止日期;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治问题上不能与*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行*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博、迷信等活动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纪、*务处分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12月2日,在“新蒲新区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