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现就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严格按区域招生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三城区范围内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域内招生。遵义四中、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县一中、遵义市一中四所学校在计划内在全市范围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但不能低于辖区内和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2严禁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低于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入学,一律不得为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办理学籍。各县(区、市)的最低控制线为:三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分、播州区分、桐梓县分、绥阳县分、正安县分、道真县分、湄潭县分、凤冈县分、务川县分、余庆县分、仁怀市分、习水县分、赤水市分。
3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办理规定一是严把新生注册关口。新学期开始时,新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校核对录取三联单,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和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未按时报到,也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补办学籍;二是坚持“人籍”一致原则。学校不得以寄读或旁听的名义接收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坚决杜绝在读学生无学籍、多学籍和人籍分离现象。学校不得对非本校录取的学生登记学籍,杜绝本校的学生到其他学校上学,出现“学籍空挂”现象。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在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学生报到注册、学籍办理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管理和督查,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招生*策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违规招生举报市教育局法规科
招生咨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教育局基教科
编辑:何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