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至21日,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李云峰带队到遵义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重点督查了赤水市、仁怀市、习水县、播州区等地监管机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汛制度的落实情况,辖区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经营人防汛措施和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值班和值守情况,辖区船舶航行、系泊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救生衣是否配备到位情况以及辖区港口码头、渡口、漂流水域的禁航(禁渡、禁漂)标志的勘划情况。
督导组就防汛安全工作要求:一是及时研判辖区内安全隐患,汛期根据旅游景点、红色基地等游客数量的增加,要加大各方防汛安全责任的落实,增加力量加强监管,及时把握汛情,保障水上安全;二是加强渡口管理,重视安全渡运,严禁牲畜混装、超员超载运输,维护好渡口船舶的系泊、救生设施设备,完善渡口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三是加强乡镇自用船监督指导和宣传工作,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乡镇和村里;四是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做好船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好汛期的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做好“十年禁渔”有关工作,特别是在重要渡口、码头区域,贯彻落实好“五个禁止”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韦景全
初审刘叶琳
终审李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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