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三大队等部门
关于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行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新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新蒲新区新蒲新城部分区域实行货车禁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区域
以清水路、播州大道、府前路、滨湖路、校园二号路、新龙大道包围形成的闭合性区域为限制货车通行区域。如图所示:
二、禁行限行车辆类型
所有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农机农用运输车和变形拖拉机。其中,新蒲大道高架桥全线、高新快线(长沙东路至播州大道)、府前路(广电新闻中心至滨湖路口)禁止所有货车驶入。
三、禁行限行时间
早上6:00—晚上21:00。其中,新蒲大道高架桥全线、高新快线(长沙东路至播州大道)、府前路(广电新闻中心至滨湖路口)全时段禁止驶入。
四、过境货车通行保障
为保障途经新蒲新城区域前往其他地区的货运车辆通行需求,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驾驶规定的前提下,过境货运车辆可行驶以下道路,不受限行影响。
东联2号线、新南大道、东城大道、合兴大道、长新大道、新蒲大道(高架桥下)、新龙大道、府前路(滨湖路至新团线)、滨湖路、校园一路、园区一路。
凡过境货车必须在规划道路行驶,如图所示:
五、限行区域内工程运输车保障
限行区域内如有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货运刚性需求的,实行通行证通行管理制度。确需在限制管控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备案、申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六、限行区域内其他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保障
其他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于21:00—次日6:00可在限行区域通行,其余时段按限行要求限制通行。
七、军警车、战备物资运输、应急救援车(消防、救护)、市政维护、紧急抢险车辆和环卫作业车不受限行区域限制。
八、本通告自年7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三大队
新蒲新区交通运输局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蒲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年7月9日
来源遵义发布
编辑刘娟
编审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