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你们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同意!”
“现在由原告方简明陈述你方调解意见……”
近日,由法官、书记员、当事人组成的“云调解”一幕出现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办公室内。
原告朱某年借款给被告廖某某2万元,到了还款期,被告未按期还款,年2月,朱某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将廖某某起诉至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鉴于双方争议较小,且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在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利用手机网络进行“云调解”。
“现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廖某某于年6月至10月,每月按时支付原告本金元,并自11月起,以未支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双方是否清楚?”
“清楚。谢谢法官,让我们不出门就得到调解,视频调解的方式很便民利民!”原告朱某说。
案件调解成功后,书记员立即制作调解书,该案顺利结案。
疫情期间,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已通过微法院网络立案89件,网上审结、执结案件51件。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杨刚
编辑覃淋
编审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