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篡改高考志愿,打击和善后一个也别少 [复制链接]

1#

目前,各省高考志愿填报工作陆续接近尾声。高考志愿填报被称为“第二次高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这样的关键环节,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高考考生小旭颇费了一番周折,志愿在系统中被他人恶意填报,而且不能再进行修改。6月30日,播州区公安分局回应说,案件侦破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同时在警方和区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下,遭恶意填报志愿的学生已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尝试新的志愿填报。(7月1日央广网)

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次提交志愿后,考生还可以有两次修改的机会,一共可以提交三次,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当“填报机会”被他人恶意利用时,就会导致考生失去“填报机会”。

可以说,“高考志愿遭恶意填报”给当事考生带来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可能整个人生的走向都会发生变化。警方的介入,并不能改变“已经三次填报”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最终没有“人性化的通融制度”,这位遭遇“恶意填报”的考生就只能自认倒霉。那么很显然,这对于考生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

每年高考结束之后,都会发生类似的现象。有的是“恶意篡改他人志愿”,有的是“恶意为他人填报志愿”。而出发点也很简单,通过“恶意篡改”和“恶意填报”,达到减少竞争压力的效果。

年,河南周口市考生杨某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其高考志愿已修改并保存成功。该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后发现:原填报的志愿信息均被删除,并且提前批*事院校志愿被改为一所二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也被填报并修改一次;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报认定青岛考生常某被他人恶意篡改高考志愿并造成落榜。

在这些“恶意篡改”和“恶意填报”事件中,警方都进行了介入,肇事者也都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打击。然而,对于遭遇“恶意篡改”和“恶意填报”的考生来说,这并非是最终的正义,因为很多此类考生只能有苦难言,修改志愿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有关部门给予人性化的通融。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志愿被恶意填报”“志愿被恶意篡改”,是不是能够实现制度化的纠正?而不能是“一错再错”,而不能是“一错到底”。既然,考生的志愿不是自己填写的,不是自己修改的,也就不是“他们自己的志愿”,有关部门应该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考生的损失,把“已经填报的志愿”修改过来。毕竟导致这种结果的责任不在考生,而在监管部门的网络漏洞,而在恶意篡改他人志愿的人。

单就这起事件而言,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的调查能向社会公布,以便警醒更多“想修改他人志愿的人”,有关部门没有权力“关起门来处理”。“高考志愿遭恶意填报”,降低考生损失需要制度化。

文/郭元鹏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